期權,又稱為選擇權,是一種有別于期貨合約的衍生性金融工具。從本質上講,期權賦予了買方和賣方不同的權利和義務。期權的買方持有一項權利(非義務):在確定的日期以確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確定數(shù)量的標的資產(chǎn);期權的賣方有義務在期權買方執(zhí)行期權時向其賣出或買入確定數(shù)量的標的資產(chǎn)。
目前我國期貨市場的交易載體僅局限于期貨合約,期貨合約是一種雙方之間訂立的標準化合約。合約買方(賣方)同意在未來某一時刻,按確定的價格向賣方(買方)買入(賣出)固定數(shù)量的標的資產(chǎn)或現(xiàn)金結算。
將期權合約與期貨合約簡單比較:1、期權的買方與賣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而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均等;2、由于期權的買方與賣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使得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購買費用)之后,不用再像期貨合約那樣當價格發(fā)生對買方倉位不利的方向時追加保證金。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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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合約 |
期權合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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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類型 |
普通合約 |
看漲期權 |
看跌期權 |
權利與義務 |
對等 |
不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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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向不利于自己持倉方向移動 |
有追加保證金風險 |
期權買方無須追加保證金 |
期權賣方有追加保證金風險 |
去除交易手續(xù)費的直接成本 |
零 |
支出權利金 |
得到權利金 |
期貨市場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套期保值,至今我國期貨市場的套期保值參與者在只能利用期貨合約進行風險規(guī)避,例如:某電纜廠需要精銅作為原料,5月精銅的現(xiàn)貨價格為75000元/噸,該廠根據(jù)市場供求關系變化,認為六個月后精銅的現(xiàn)貨價格將要上漲,為了回避六個月后購進500噸精銅時價格上漲的風險,該廠決定進行買入套期保值。5月份以80000元/噸的價格買入500噸12月份到期交割的精銅合約,到9月份現(xiàn)貨市場買入精銅時價格跌至55000元/噸,而此時12月份期貨合約期貨價格也下跌至60000元/噸,該廠面臨的浮動盈虧狀況如下表所示(不考慮基差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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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貨市場 |
期貨市場 |
5月 |
現(xiàn)貨價格為75000元/噸 |
以80000元/噸的價格買進500噸12月份滬銅期貨合約 |
9月 |
以55000元/噸的價格計價500噸精銅 |
以60000元/噸計價的12月份到期的期貨合約 |
結果 |
現(xiàn)貨市場少支付20000元/噸 |
期貨浮動虧損20000元/噸 |
期貨市場面臨追加保證金的最大值為:20000*500=10000000元,若該廠將套期保值工具換為期權合約,面臨的情況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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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貨市場 |
期貨市場 |
5月 |
現(xiàn)貨價格為75000元/噸 |
以80000元/噸的價格買進500噸12月份滬銅期權合約,支付一定數(shù)量的權利金 |
9月 |
以55000元/噸的價格計價500噸精銅 |
之前買入的80000元/噸計價的12月份到期的期權合低權利金報價為零 |
結果 |
現(xiàn)貨市場少支付20000元/噸 |
期權浮動虧損最大值為已支付權利金費用 |
從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簡單的得出結論:期貨合約雖可以幫助企業(yè)鎖定原材料成本,規(guī)避價格波動的風險,但在價格大幅波動路徑的過程中存在著追加巨額保證金的風險,進而可能引起企業(yè)的財務風險從而導致套期保值失。坏跈嗟馁I方(看跌期權的買方也可以進行賣出套期保值)卻在價格大幅波動的路徑中避免追加巨額保證金的風險,從而更有利企業(yè)正常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實現(xiàn)套期保值作用。
“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云帆濟滄海”。中金所的股指期權經(jīng)過數(shù)年的積極準備正在蓄勢待發(fā),即有可能在今年下半年破繭而出;包括銅、強麥在內的商品期權也已經(jīng)過長期的研發(fā)、論證準備;生機勃勃的期權家族正沐浴著和煦的春風漸行漸近,即將開創(chuàng)我國期貨市場新紀元。